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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改革推动电力市场化 试点区域电价有望下降
发布时间:2016-09-11 丨 阅读次数:2116

近日,发改委下发《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发改委在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试点范围后,将覆盖全国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标志着中国输配电价改革全面提速。


自2014年首次在深圳市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来,中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去年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等6个省级电网开展了先行试点。


信达证券分析师曹寅表示,从目前来看,输配电价试点改革的速度基本上略超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加速,试点区域的电价也有望下降。


据了解,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电价标准已获批复,2015年至2017年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较2014年平均下降1.26分。


国泰君安分析师王威表示,参照深圳等地输配电价降幅,以平均值1.745分/千瓦时来简单计算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围的影响:上述18个省级电网改革后合计让利511亿元/年,用电绝对量较大的省份,如广东、河北、内蒙让利更多。在当前电力供需形势及地方政府扶持下游经济的引导下,电网让利空间将主要被下游工商业电力用户享有。


实际上,今年以来,新电改持续加速。自去年3月份新电改方案公布后,相关的配套细则不断出台。今年被认为是新电改全面实施的一年。


3月1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将在两地同时挂牌成立。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由国家电网全资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则由南方电网控股,股权比例占三分之二。国家级交易中心成立标志着国内电力市场化程度迈上新台阶。


同时,近日,山西省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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